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负责制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全市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全市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全市司法所建设,指导、监督全市司法所业务工作和司法助理员培训工作。指导全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全市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帮教安置工作。
负 责 人:支莉花
联系电话:2030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