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受理、审查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行政赔偿要求,办理行政赔偿有关事宜。承担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向省人民政府提出的有关行政裁决案件的举证、答复等工作。组织或参与有关重大行政案件的调査、审理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工作。

负责人:尚君善

办公电话:203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