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务员法》是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情况下,公务员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和完善,体现了中国特色,巩固了改革成果,为我国公务员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保障。

2019年5月13日,市司法局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会议由市局党组书记王虎主持,由法规政策研究室主任李翠芳主讲。学习会主要针对公务员法新修订重点内容进行解读。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于2019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突出了政治要求。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公务员制度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一系列政治要求,体现到立法目的、管理原则、条件义务等规定中,把落实好干部标准贯穿公务员管理全过程和主要环节,进一步彰显了中国特色。二是调整完善公务员职务、职级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改造非领导职务为职级,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对领导职务与职级的任免、升降以及与此相关的条文进行了修改。三是调整充实从严管理干部有关规定。将第九章章名“惩戒”调整为“监督与惩戒”,增加了加强公务员监督和公务员应当遵守的纪律等规定,修改完善了回避情形、责令辞职、离职后从业限制等规定,增加了在录用、聘任等工作中违纪违法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四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正向激励的要求,健全完善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加强了对公务员合法权益的保护。五是根据公务员管理实践需要,对分类考录、分类考核、分类培训等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对公务员考核方式、宪法宣誓、公开遴选等方面作了修改。

会议强调:开展新修订《公务员法》的深入学习,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更是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务员的监督与惩戒、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抓手。

会议要求:广大司法行政干部职工要通过此次学习,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不断强化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切实提高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一要站在讲政治高度,加强对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学习,自觉与宪法学习相结合。二要抓好工作结合,加大对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宣传力度,为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正式实施营造良好氛围。三要做好新修订公务员法实施前公务员管理相关工作,确保实现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