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不仅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也影响着政府公信力。2018年,朔州市政府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4起,纠错率达93.2%。2019年上半年受理复议阿健20起,纠错率达89.5%。推行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成为建设法治政府、优化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

一、这是一场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法治攻坚战

朔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其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攻坚战来对待。《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明确提出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后,为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于2017年9月,就决定进行试点工作,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分工。2018年1月30曰,领导小组召开了工作推进会,具体部署了“三项制度”相关工作,并对网站公示相关技术事宜进行了培训;7月24日,印发了《关于公示行政执法信息的函》,要求巿直各单位将行政执法信息推送至朔州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7月27日,下发了《关于开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县(巿、区)、各单位认真进行自査,在此基础上,10月份,巿政府进行了督查指导,督导、推进此项工作。

2019年3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西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后,4月4日起,按照市政府领导的要求,市司法局开始总结经验,起草我市的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经过多次讨论酝酿,专题研究,上下沟通、左右协调,于4月10日形成了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初稿,广泛征求了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的意见。5月初,市司法局又组织起草组赴河北石家庄、保定等市进行了考察学习,充分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在此基础上,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几易其稿,严格审核,拟定了朔州市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报市政府研究决定后,6月14日,正式施行。拉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攻坚战大幕。

二、这是一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打造阳光政府的改革攻坚战

以人民为中心,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把权力置于公开监督之下,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新时代的要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完全体现了上述精神。指导思想明确,各项要求具体,“谁执法谁公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把权力置于公开监督之下。为推进工作,市政府于2007年以来就依法就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做了良好的铺垫。新一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及时更新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完善服务指南和执法流程,为政务服务效率提速构建了通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执法的源头、过程与结果,将“人民政府”理念融入到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和结果信息公示之中,将“法治政府”要求渗透到包括法制审核在内的行政程序全过程,清晰了权力的来源、找准了控权的方向。

执法公示: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包括执法事项清单、人员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证件文书、处罚决定、数据资料等内容,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

在开展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行政执法人员要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程序要求表明身份,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在出具行政执法文书时,要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让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申辩陈述权、救济权落到实处。“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改的原则,“已公开的行政执法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应当及时从信息公示平台撤下原行政执法决定信息。”所有要求,清清楚楚,没有丝毫含糊。

全过程记录规范执法程序: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要求按照全国统一要求制定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对文字记录能够全面有效记录执法行为的,可以不进行音像记录;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要推行全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加强对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通过技术手段对同一执法对象的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进行集中储存,形成业务流程清晰、数据链条完整、数据安全有保障的数字化记录信息归档管理制度。

法制审核:合法是行政执法的首要价值目标。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都要进行法制审核。加强法制审核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原则上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探索建立健全本系统内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统筹调用机制,实现法律专业人才资源共享。要素审查与实质审查相结合。在审核内容上,除了关注执法主体权限、人员资格、决定程序、文书形式等外部合法性要素外,严格审核行政决定的内部合法性要素,如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推动落实本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责,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法制审核机构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

三、这是一场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全面优化发展和法治环境的效能攻坚战

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即将成为历史。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有效整合执法数据资源,为行政执法更规范、群众办事更便捷、政府治理更高效、营商环境更优化创造条件。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成为我市倾力打造的“阳光政府”“电子政务”的一个重要平台。

随着工作的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信息共享、人工智能为,将发挥更直接的效果,更让人民群众有获得感、幸福感。操作信息化、文书数据化、过程痕迹化、责任明晰化、监督严密化、分析可量化的行政执法信息化体系,给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决定实时推送、执法信息统一公示、执法信息网上查询提供了条件。推动了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公,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发挥人工智能在证据收集、案例分析、法律文件阅读与分析中的作用,聚焦争议焦点,向执法人员精准推送办案规范、法律法规规定、相似案例等信息,提出处理意见建议,生成执法决定文书,有效约束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确保执法尺度统一。通过大数据提前预警、监测、研判,及时发现解决行政机关在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升行政立法、行政决策和风险防范水平,提高政府治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相信,随着三项制度的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不作为、滥作为、执法不公正、不规范,影响经济发展等问题都会得到有效解决,全市新时代法治的春天、发展的春天必将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