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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政府首个规章立法项目当即启动2月13日,省长办公会专题研究煤层气勘查开采管理办法后,《山西省煤层气勘查开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确定为今年的规章正式项目。2月14日,立法三处作为承办处室与起草部门省自然资源厅组成了起草审查组,对《办法(草案)》进行了初审和修改,后征求了36个省直部门、11个设区的市政府和36家企业及协会商会意见。3月6日下午,我厅组织召开了《山西省煤层气勘查开采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立法论证会。疫情之下的特殊时期,论证会采用腾讯视频会议的新型模式召开。来自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中石化、中国海洋石油集团、中联煤层气有限公司以及高校、律所的专家、学者们“共聚一线”,对《办法(草案)》进行研讨。省司法厅副厅长李云涛,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袁同锁参加了视频会议。立法三处处长张魁银组织全处同志参,副处长张明厚主持会议。

形式简化,但流程不简化,论证会严格按照议程有序进行。李云涛副厅长在开场发言中指出,加大煤气勘探开发力度,是开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的重要任务,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此项立法工作,希望各位专家,尤其是国家部委和央企的专家们多提宝贵意见,为立法建言献策。随后,专家们依次发言,《办法(草案)》总则、资源配置煤层气勘查,煤层气开采、矿区生态保护等八章四十八条逐一提出了意见建议对《办法(草案)》体例结构、法律依据、许可事项以及法言法语等方面也提了具体意见,立法三处同志们认真进行了记录。

同为立法,但起点不同,使命感驱我们奋力前行。《办法》是落实中央《关于在山西开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部署要求的具体举措。山西的煤层气资源非常丰富,储量约占全国的三分之一,但因矿权设置不合理,区块投资强度低等问题制约了增储上产。现国家给予我省三大政策赋权,集中突破了体制难点堵点,我省煤层气发展迎来了轻装上阵、大有可为的非常机遇期

当前形势下,立法工作如何及时有效地为煤层气勘查开采提供法治保障,为我省能源革命综合改革保驾护航,不仅需要经验与热情,更需要专业能力使命担当。立法三处将继续深入研究学习,充分吸收采纳专家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争取早出成果。为我省煤层气改革、能源革命发展乃至国家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工作尽应有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