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省司法厅组织召开“端正执法司法理念、改进执法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及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邀请部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基层群众代表就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厅党委书记、厅长薛永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曾涛,厅二级巡视员、党委办主任李君,厅二级巡视员刘学忠及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曾涛首先通报了全省司法行政机关专项整治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端正执法司法理念、改进执法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全系统各级党组织梳理了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工作效率、纪律作风等四个方面存在的12类问题,并按照时间节点和整改目标扎实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省司法厅高度重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先后3次召开座谈会,解决民营企业诉求,认真落实《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制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23条工作举措,推动出台《山西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首次明确我省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见效,在全国率先对省级行政执法条例进行重新修订,率先完成执法主体和人员清理;持续推进“放管服效”改革,完成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办理相关业务32.2万件;切实推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组织开展“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受益民营企业1354家,总标的额达41.9亿元;全面建成实体、热线、网络三大服务平台,“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扩充至100项,出具完成全省首份区块链技术公证存证函,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受邀代表对司法厅相关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中肯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座谈气氛热烈而融洽。薛永辉在会上解答了部分受邀代表提出的问题,并就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进一步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更好支持保障我省民营企业发展提出具体要求。

薛永辉强调

一是持续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端正执法司法理念、改进执法司法作风”专项整治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把专项整治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作为检验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四个意识”树得牢不牢、“四个自信”坚定不坚定、“两个维护”坚决不坚决的重要标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努力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高效法律服务和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做实做细各项举措,进一步发挥好司法行政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在法治保障上持续发力。进一步发挥好省委依法治省办职能作用,加强涉民营企业法治建设的调查研究,深入推进法治督察、法治创建、法治惠民等活动,通过加强法治建设,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深化改革上持续发力。紧盯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痛点、难点、堵点,持续深化改革,破除政策壁垒,突破束缚民营经济发展的藩篱,在司法厅职责范围内尽最大努力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效”改革,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深化巩固减证便民改革成果、积极推动审批事项“一网通办”,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六最”营商环境。在法律服务上持续发力。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的战略部署,紧扣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积极构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服务体系,为民营企业参与转型综改、“六新”项目、能源革命等提供全过程全方位法律服务。在普法宣传上持续发力。把加强民营企业普法宣传,推动民营企业依法治理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将民法典宣传作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法律进民企活动。深入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督促经济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履行好对民营企业的普法责任。

三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聚焦“六大理念”端正执法理念。要紧紧围绕省委政法委提出的“平等、审慎、谦抑、善意、文明、规范”六大理念,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在执法办案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确保所有执法办案行为都能坚守法律底线、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坚持问题导向改进工作作风。要进一步梳理和检视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工作效率、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不良作风,不断净化司法行政系统政治生态,提升执法办案效能和服务水平。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整治效果。要通过开展第四轮政治督察、在监狱、戒毒系统开展驻在式、调研式督察、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等方式,督促指导各级各单位认真落实专项整治活动政治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走形式、走过场、浮于表面、工作不实等问题要及时纠正,特别是对于在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方面,不认真履职尽责,推诿扯皮、敷衍应付、吃拿卡要等问题要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