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朔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印发《朔州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坚持全省一盘棋构想,吸收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成果,在总结过去改革实践的基础上,从整合行政复议职责、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强化保障、做好过渡、发挥监督职能、工作要求等方面对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现实需要,是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客观要求,是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本次改革总体目标是除垂管机关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逐级只设一个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复议职责,各级政府部门不再受理复议案件,各级人民政府作为本级行政复议机关,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的模式,管辖本级政府派出机关、本级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下级政府,法律授权组织为申请人的复议案件。司法行政部门为法定复议机构。

我市改革的重点,是坚持以目标为导向,构建新时代行政复议格局

一是以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复议队伍为目标,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把好人员入口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双过硬。结合选任、调任、遴选、考录等方式,充实复议工作队伍。探索建立单独招录与统一招录相结合的行政复议专业人员招录机制。初次从事行政复议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加强行政复议人员管理和培训,配备行政复议法律事务辅助人员,切实承担起化解矛盾、定纷止争、促进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使命。

二是以构建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工作机制为目标,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制。规范接待环节,贯彻“最多跑一次”的要求,杜绝刁难群众;完善案件办理机制、加强规范化建设、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构建“管办分离(立案与办案)、查办分离(调查与审理分离)、审送分离(送达与办理分离)”、法务和政务分离的工作机制。建立行政复议案件评议组和案件审理办公会等审理模式,建立政府主导、相关部门、专家学者参与的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审理提供咨询意见。

三是以建立信息共享、法纪贯通、有效监管的监督体系为目标,全面履行监督职能。解决行政复议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把管事与管人结合起来,违法与追责结合起来,监督与纠错结合起来,落实责任与履行职能结合起来,形成行政、司法、纪检监察相互衔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解决问题的格局。建立行政复议文书执行监督机制,对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不落实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的,依法通报、约谈,直至问责、追责;每年3月底前,复议机构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报告上一年度行政复议工作情况;审理政府部门的案件时,要将决定书同时抄告该部门的上级主管部门;复议机构要定期通报复议决定和行政违法案件,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由有权机关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直至追责。内部监督方面,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三个文件精神,坚决排除对工作的干预,防止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对违法办案、该移送不移送、该作为不作为的工作人员严肃追责,确保行政复议权在法治轨道公正有效行驶。

为推动改革,市政府成立了行政复议体制领导小组;《方案》对每项工作都明确了责任单位。本次改革2021年11月底前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