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有关规定和《山西省司法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山西省司法学校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97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三、资格复审地点和联系方式 

  复审地点: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109号(山西省司法学校综合楼九层907房间)

  联系人:王荣  彭云萍

  联系电话:7015041 15835137177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要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入学时间、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以及可否按时毕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并注明首次聘用的起始时间)原件及复印件; 

5、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7根据具体岗位要求提供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工作年限及从业年限证明,要求党员身份的提供本人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证明其党员身份真实性的证明材料。

  五、相关要求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参加资格复审和放弃参加面试;

3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提供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证件(证明)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4、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须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若从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不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视为考生主动放弃),若公示名单中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比例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由于放弃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5、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