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省司法厅提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印发了《关于严格规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行政执法工作的八条意见》,从8个方面对疫情防控行政执法工作提出规范性要求。

一是切实强化政治意识。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疫情防控行政执法工作的根本遵循,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职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实战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是切实保障人民利益。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依法惩处暴力伤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疫情防控药品、防护产品和物资等行为,采取最有利于保护行政对象权益的应急措施,依法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充分释放已有产能,规范开展在线教育,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

三是切实规范执法行为。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区域封锁、病人隔离、交通管控等应急处置措施,在法定权限和幅度范围内作出行政征用、行政处罚等执法决定,加强执法指引,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杜绝擅自采取阻断交通等越权执法、滥用执法权等行为。

四是切实增强证据意识。要把证据意识贯穿到疫情防控执法全过程,将证据作为作出执法决定的重要支撑,及时、准确、全面收集固定各类证据,全面、客观、公正分析判断,充分发挥执法活动中音像记录的证据作用,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科学作出执法决定。

五是切实遵守执法程序。执法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正当程序,严格落实《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和行政执法三个办法等规定,聚焦行政执法主要环节,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公示执法信息,做好执法记录,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切实保障执法对象的合法权利。

六是切实创新执法方式。要针对疫情特点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做到违法线索互告、执法证据互认、执法结果互通,形成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效能。广泛开展网上执法服务,通过线上方式公布疫情防控期间的办事指南,凡是能通过电子方式办理的,一律通过电子方式办理,争取做到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公。

七是切实加强执法监督。要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畅通监督渠道,及时复核回复涉及疫情防控有关执法活动的投诉举报,及时发现和解决执法中的法律争议和问题,对疫情防控执法中出现的执法不力、执法不公、执法腐败等问题,依法严格追责。

八是切实强化执法保障。要有效保障疫情防控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设备、防护装备和后勤供给,合理调度执法一线疫情防控力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健康检查、心理疏导、上岗培训和安全防护,加大对执法人员的表彰奖励、容错激励和补助抚恤力度,解决执法中存在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