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维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发现朔城区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依法提供线索:

(一)违规异地执法。重点整治违规实施异地行政检查;违法查封、冻结、划转外地企业和个人财产等问题。

(二)趋利性执法。严查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以罚款进行创收,以罚款数额进行排名或者作为绩效考核的指标;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规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乱罚款、滥收费等行为。

(三)乱收费。全面清理无依据收费、超标准收费、自定项目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四)乱罚款。整治随意罚款、过度罚款、同案不同罚以及不按法定程序罚款等问题。

(五)乱检查。纠正不具备行政检查主体资格实施检查;未按照规定程序实施检查;实施行政检查不出具行政检查通知书;随意扩大行政检查范围、任性检查等现象。

(六)乱查封。杜绝违法查封、超范围查封、超时限查封以及未经法定程序查封等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一)受理举报邮箱:scqsfj@126.com

(二)地址:朔城区司法局(朔城区鄯阳街137号),邮编036000

(三)电话:0349-5990155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问题线索征集不受理与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无关的问题线索。

(二)提供问题线索请注明提供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沟通联系。反映问题线索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对他人诬告,应如实说明情况,提供证据,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编造虚假不实的投诉举报材料要承担法律责任。

(三)以下情形不予受理:(1)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已有复议结果的;(2)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者已有诉讼结果的;(3)向监察机关举报,监察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已有处理结果的;(4)向信访部门反映,信访部门已经受理或者已有答复意见的。

朔州市朔城区司法局

2025年4月30日